刘源从未感觉自己有那么紧张的一天。 在“群魔乱舞”的街道上,行人熙攘,各色皮肤的人擦肩而过,而他却像一尊石像般僵在原地,冷汗顺着脊背往下淌。 十分钟前,他只不过低头看了眼手环,再抬头时,牵着的小手就不见了。 “丫头?”他试着喊了一声,声音在嘈杂的街道上微弱得可怜。 没有回应。 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,回想韩千泽带他们来到这片大陆时说过的话——“这小家伙有迷雾基因,不要让他离开你的视线,不然你找不到的,难以被常规手段追踪。” 现在,刘源切身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。 他迅速打开师傅特制的定位程序——那个代表小女孩位置的小红点,在屏幕上闪烁了两下,就像被什么无形的东西吞噬了一样,彻底消失了。 “该死!”他低声咒骂,拳头不自觉握紧。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。 自从韩千泽那个老家伙以“研究稀有基因”为名带他们来到这里,那个丫头身上的定位就时断时续。 但往常最多消失几分钟,而这次,已经整整十五分钟了。 刘源在人群中穿梭,目光如鹰隼般扫过每一个角落。 糖果店前挤满了孩子,没有。 街角艺人周围围观的观众里,也没有那个连衣裙的小小身影。 “我就不该答应带她出来玩。”他懊恼地想。 韩千泽的实验室像座监狱,看着小丫头整日对着窗外发呆,他才心软带她出来透透气。 哪知道就这么一会儿工夫,人就丢了。 如果他不是一时松懈,如果他没有被那条突如其来的短信分神…… 恐慌像藤蔓一样缠绕上来,越收越紧。 刘源感到一阵眩晕,几乎站立不稳。 他靠在路边的一盏路灯杆上,大口喘着气。 由不得他不怕啊,那小丫头要是丢了,是真的会死人的。 而且死的还是他。 以韩千泽那个疯子的性格,他八成是死无全尸的那种。 刘源看着这片陌生的街区,在他眼中,这里已经是变得如同迷宫般了,每一个转角都可能隐藏着危险。 韩千泽的警告在耳边回响:“你把她弄丢了,你就不用回来了,有多远跑多远吧——” 后面的话语,已经不用说,刘源也能猜出来。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,刘源几乎把附近几条街翻了个遍。 汗水浸透了他的衬衫,嗓子也因为不断呼喊而变得沙哑。 就在他几乎要放弃,准备联系韩千泽——尽管这意味着他将面临严厉的惩罚——时,一种奇怪的感觉突然袭来。 不是声音,不是气味,而是一种被注视的感觉。 像是有细针轻轻刺在他的后颈上。 刘源转身。 穿过涌动的人潮,在街道对面的一家咖啡馆露天座位上,一个男人正静静地看着他。 男人眼中似乎带着疑惑。 林意。 刘源一眼就认了出来。 他怎么会在这里? “玛德,现在没时间收拾你。等我找到那丫头……” 刘源没有浪费时间。 几乎是本能反应,刘源调动起体内的虚劲。 一股微弱的气流开始在他周围旋转,光线似乎发生了细微的折射,让他的身影变得模糊不清。 这是虚劲衍生的的隐匿之术,能干扰他人的感知。 他迅速转身,混入一群刚从商场里出来的游客中,压低身形,加快了脚步。 “必须尽快找到那丫头。”刘源心想,同时大脑飞速运转。 与林意他们这种“观光客”或正经探险者不同,刘源此刻的身份,是一个彻头彻尾的“打工人”,而且还是最悲催的那种——保姆。 事情要从不久前说起。